核心價值:英烈保護
一、基本案情
2021年7月15日,李某在康西瓦烈士陵園內踩踏刻有烈士陵園名稱的石碑底座,斜倚碑身擺拍,后到陳祥榕(喀喇昆侖戍邊烈士,2020年6月在邊防斗爭中壯烈犧牲,中央軍委為他追記一等功)烈士墓前,腳踩墓碑底座,以不雅手勢對著墓碑再次擺拍。同日12時許,李某將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布。經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內容對烈士不尊重,李某遂將該內容刪除。同日14時許,李某再次將照片發布至今日頭條個人賬號,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,引發社會公眾對李某的強烈憤慨,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。公訴機關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以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提起公訴并提起附帶英雄烈士保護民事公益訴訟,要求李某通過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,消除影響。
二、裁判結果
審理法院認為,李某公然藐視國家法律,踩踏烈士陵園石碑底座,斜倚碑身,腳踩墓碑底座,擺出不雅手勢和不敬姿勢拍照并兩次上傳網絡,造成大量傳播擴散,引發社會公眾強烈憤慨,傷害社會公眾的民族情感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,情節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審理法院根據李某的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、認罪態度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判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、榮譽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判令李某在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。
三、典型意義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,實現我們的目標,需要英雄,需要英雄精神。我們要銘記一切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作出貢獻的英雄們,崇尚英雄,捍衛英雄,學習英雄,關愛英雄。無數英雄先烈是我們民族的脊梁,是我們不斷開拓前進的勇氣和力量所在。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,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動力,任何歪曲、丑化、褻瀆、詆毀英雄烈士的行為均應受到社會的譴責。本案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弘揚英烈精神、捍衛英烈尊嚴的堅定立場,對于弘揚愛國、法治、文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積極意義。